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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券商业务指引

时间:2009-06-20 22:06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作者:管理员 点击:

主办券商与信息公司开展业务流程:
在协会公布券商获得预备资格后,券商和深交所、结算公司开办业务的同时,需与信息公司签订《股份报价转让信息披露服务协议》
协会公布券商正式资格后,券商需向信息公司提供券商的公司简介等资料,信息公司安排专人在股份报价转让平台上制作“券商介绍”页面,以备协会验收。另外,信息公司向主办券商提供信息披露专用平台的独立登录账户和密码,为主办券商信息披露专用。

业务流程图:

券商主办挂牌公司披露流程:

券商推荐公司进入园区挂牌后,通过登录信息披露专用平台上传公告电子版,同时給信息公司为信息披露提供的专用传真发送信息披露流转表;信息公司信息披露专人通过公告电子版与流转表核对无误后,根据严格的信息披露发布程序将公告发布上网,同时向主办券商回传流转表,披露结束当日,信息公司专职人员需将公告打包压缩后上传到协会指定目录。
公告上网后,信息公司需对公告进行细分,同时维护挂牌的基本信息,包括公司概况、财务指标、股本结构等信息,更好地向广大投资者提供查询服务。

信息披露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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