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2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修订的《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6.46 0.31%]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暂行)》、《主办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业务规则》和《股份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并将于7月6日起实施。
修订后的试点制度不仅完善了转让结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而且改进股份限售安排,对小股东持有股份不再做限制。同时,还放宽了公司挂牌条件,在投资者的选择方面试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只准许机构投资者进入,暂时把自然人排出在外。
此次调整试点制度,主要着眼于提高效率,增强市场的活力与吸引力,使股份报价转让各项制度更加适应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本次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制度调整适逢我国IPO重新启动,同时创业板的开启也在如火如荼地展开。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调整有利于我们挖掘有潜质的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拓宽渠道,同时搭建高新技术企业的转板机制,建设我国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其推出和调整具有如下重要意义:
一、建设自主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
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正处在快速发展的时期,他们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特别是创建自主创新型国家的主力军。过去由于缺乏有序的股份转让机制,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在吸收风险资本投入、引入战略投资者、重组购并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等方面受到较大的制约。股份报价转让可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有序的转让股份服务平台,为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创造条件,增强企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二、建设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益探索
当前,中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正处在积极的研究阶段,开展股份报价转让业务,可以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探索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