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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创业板上市公司半年报披露准则

时间:2010-07-01 09:24来源: 新华网 作者: 陶俊洁 刘诗平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证监会30日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1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这是创业板上市公司监管规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监管部门针对创业板特点,不断探索和建设适应创业板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的又一项重要工作。

  《创业板上市公司半年报准则》共4章55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半年度报告全文、半年度报告摘要、附则等。第一章“总则”主要阐述了创业板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的总体要求;第二章“半年度报告全文”分为8节,分别为重要提示、公司基本情况、董事会报告、重要事项、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财务报告和备查文件,详细规定了创业板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第三章“半年度报告摘要”明确了半年度报告摘要应披露的主要内容。

  与主板上市公司半年报规则相比,创业板半年报规则增加了体现创业板上市公司特点的披露要求,强化可能对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事项、无形资产情况、经营风险和持续督导机构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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